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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李榮華)深圳交警征求“拉鏈式”交替通行交通標誌標線設計方案意見,並鼓勵市民積极參与方案設計及試行路段選點。
  昨日,深圳交警介紹,為進一步優化道路交通環境,提高擁堵路口、路段通行效率,交警部門將在全市範圍選定部分存在車道減少的路口、路段進行試點,推行“拉鏈式”交替通行的模式。
  交警計劃通過設置專用交通標誌標線,及採取電子警察自動監控的方式,促使車輛駕駛人在車道減少的路口、路段自覺實行“拉鏈式”交替通行,有效改善交通環境。為便於市民識別理解,市交警局將前期設計的4套“拉鏈式”交替通行交通標誌標牌及路面標線設計方案向社會公佈。市民可登錄“網上深圳交警”(www.stc.gov.cn)網站,投票選出認為最便於識別及理解的設計方案,並可針對“拉鏈式”交替通行交通標誌標線設計方案,及適合實施“拉鏈式”交替通行模式的路口、路段等提出意見和建議。
  據悉,交警部門將綜合投票情況及市民反饋的意見、建議,對設計方案進行完善優化,並確定可試行“拉鏈式”交替通行的路口或路段。同時,如果市民有更好的設計方案,也可向交警部門提供,如被採納,交警部門將進行獎勵。
  本次征求意見時間截至11月30日12時,市民的設計方案可發送到市交警局交通處道路使用管理科郵箱(daoguanke@126.com)。
  ■鏈接
  4套設計方案說明
  方案一:在交替通行區域前,道路中間設置波紋標線及交替通行文字,配合相關標誌牌,提示前方路口交替通行;在車流交匯處間隔設置幾組停讓線,讓車輛在該區域交替通行。(附方案一設計圖)
  方案二:在交替通行區域前,道路兩側設置波紋標線,在波紋標線中間設置交替通行文字,配合相關標誌牌,提示前方路口交替通行;在車流交匯處平行設置幾組停讓線,讓車輛在該區域交替通行。(附方案二設計圖)
  方案三:在交替通行區域前,道路中間設置波紋標線及交替通行文字,配合相關標誌牌,提示前方路口交替通行;在車流交匯處設置兩條相交的波紋線,讓車輛在該區域交替通行。(附方案三設計圖)
  方案四:在交替通行區域前,道路中間設置交替通行文字及小汽車模型,配合相關標誌牌,提示前方路口交替通行;在車流交匯處設置小汽車模型,讓車輛在該區域交替通行。(附方案四設計圖)
  ■解讀
  交替通行實際操作模式
  在兩車道並一車道出現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左邊過一輛車,右邊過一輛車,然後左邊再過一輛車,反反覆復,有序行進。可有效提高通行效率,加快通行速度,避免車輛爭道發生擦碰事故。
  交替通行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法依次交替通行。”  (原標題:您對“拉鏈式”交替通行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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