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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張成龍)兩個一起長大的好朋友駕駛三輪車外出拉東西時遭遇交通事故,其中一人右腿斷裂遲遲不能恢復,另一人被刑拘面臨法律製裁,而兩個家庭也因此反目成仇。
  遭遇車禍 同伴右腿被壓斷
  1995年出生的王某和辛某都是閻良區北屯街道辦李橋村人,兩人從小一起長大關係一直比較好。去年4月3日下午1時許,王某駕駛自家的農用三輪車去拉東西,並叫辛某去幫忙。路上經過一個直角彎時,農用三輪車翻車將辛某壓在車下,辛某右小腿被壓斷。“當時他(王某)說要去拉水泵,我就和他去了,拐彎時車速太快,就翻了。”辛某回憶說。
  事發後,雙方家屬協商私了。“當時娃的小腿全斷了,只有一層皮連著。”辛某母親說,根據渭南民健醫院診斷,辛某右小腿自中下三分之一處斷離,僅後側少許表皮相連。
  而辛某被送到醫院時距事發已有5小時,醫生表示要立即手術,需要10萬元治療費。費用太多,辛父要求王父拿錢,同時向警方報警。辛父說,當天,王父僅拿來1.3萬元,辛家也湊了幾萬元。
  此後,辛某父母帶民警到王家找王某,王某見到民警後從後門逃跑。
  因治療費 兩家人鬧上法庭
  昨日,閻良區交警大隊辦案民警說,“當晚10時許接到報警,是事後報案,現場車輛和傷者都已被帶走了。”王某逃走後,王家也一直沒有再為辛某支付醫療費,去年6月24日辛父在附近村莊的工地上見到王某,便叫警方將其帶走。
  經查,王某系無照駕駛,且其駕駛的農用三輪車無任何手續,因此警方判定王某負全責,在覆議期內王家沒有覆議,也沒再給辛家錢。之後,辛某的治療費用仍在增加,辛家不堪重負,便在路上攔住要從王某處進菜的菜商,要了2000元。而王家對辛家攔其菜商的做法十分不滿,也阻攔辛家的菜商。最終在警方干涉下,兩家才停止互相阻攔菜商的做法,但王家仍未給辛家拿過錢。
  “我曾和王某的父親商量過,不用他承擔全部費用,一家一半都可以,只要把娃的腿治好,可人家不願意。”辛某的父親說,無奈之下,他們向法院提出訴訟。
  2013年10月,閻良區人民法院判決王家賠償辛某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等154935.9元,外加1690.48元訴訟費。王家並未上訴,也未執行賠償。
  拒不賠付 父子倆先後被拘
  法院幾次與王家交涉未果後,今年1月26日,法院以拒不履行法院裁決拘留王某的父親,但其拘留期滿後仍不執行賠償。3月20日,王某也被拘留。
  昨日下午,坐在輪椅上的辛某,由於腿骨和神經還沒長好,右腿必須一直平放。除回答記者問題外,他顯得很沉默。“好好的一個娃就成這樣了,本來還在西安學廚師,現在都站不起來,將來可咋辦?”辛某的爺爺哭著說。
  據渭南民健醫院結算單顯示,為給辛某治病辛家已先後花了近18萬元。“就憑我們家種菜賣菜的收入確實承擔不起這個費用了。”辛父說。
  昨日,王某的母親說,“事情發生後我們一直在配合辛家,一起給辛某轉院,也拿了一萬多元錢。可他(辛某的父親)還報警要抓我娃,把娃給嚇跑了。而且他們家人還攔住我們家的菜商搶錢,過年時娃他爸也被法院拘留了,都沒在家過年,我覺得他們太欺負人了。”對於警方要追究王某的刑事責任,她說,“他們要判我也沒辦法,我也不知道該咋辦。”
  3月26日,經西安交大法醫學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辛某的損傷程度為重傷。4月4日,警方將拘留期滿的王某帶回閻良,以涉嫌交通肇事將其刑拘。
  “之前傷者傷情不能確定,不能立為刑事案件,現在司法鑒定結果出來了,就可以按刑事案處理了。”辦案民警說,隨後,他們會將此案移交給檢察院。  (原標題:無照駕駛致好友重傷 拒不賠償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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